裝訂文件
選購的釘書機
/堆疊器最多可裝訂 15 張 75 g/m
2
〈
20 磅〉的紙。 釘書機可裝訂 letter、A4 或
legal 尺寸的紙張。
●
紙張磅數範圍從
60 至 120 g/m
2
〈
16 至 32 磅〉。 重磅紙的裝訂限制可能少於 15 張。
●
如果您要裝訂的工作僅有一張紙或超過
15 張紙,印表機會將工作列印至出紙槽,但不會
將工作裝訂。
●
釘書機僅支援紙張。
請勿嘗試裝訂其他類型的列印紙材(例如投影片或標籤)。
在您準備好使用印表機裝訂文件之後,請選擇軟體中的裝訂。
您通常可選擇程式或印表機驅動
程式中的釘書機,但某些選項僅在印表機驅動程式中提供。
選項所在位置及如何進行選擇則視
您的程式或印表機驅動程式而定。
如果您無法選擇程式或印表機驅動程式中的釘書機,請在印表機控制面板上加以選擇。
您可能需要組態印表機驅動程式以識別選購的釘書機
/堆疊器。 您只需設定此設定值一次。 請
參閱印表機驅動程式線上說明以獲得詳細資料。
如果釘書機中的釘書針已用盡,釘書機會接受列印工作,但不會裝訂頁面。
如果釘書針匣是空
的,則可組態印表機驅動程式停用釘書機選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