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CC 规则
经测试,本设备符合
FCC 规则第 15 部分对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规定。 这些限制旨在合理地
避开居住环境中的有害干扰。
本设备可以产生、利用并发射无线射频能量。 如果不按说明中
的要求安装和使用本设备,有可能对无线电通信产生有害干扰。
然而,并不能保证在特定安装
中不产生干扰;通过开关本设备可确定干扰是否存在。
如果此设备对无线通信或电视通信确实
产生干扰,用户最好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尝试消除干扰:
●
重新调整接收天线的方向或位置。
●
增加设备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。
●
将本设备电源插座与接收器电源的插座设在不同的电路上。
●
向经销商或有经验的无线电技术人员
/电视技术人员咨询。
注意
未经
HP 公司的明确同意而擅自更改或改动本打印机,将取消用户对此设备的操作权限。
使用屏蔽的接口电缆时必须遵循
FCC 规则第 15 部分中的 B 类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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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
F 管制信息
ZH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