删除快速复制作业
当您发送快速复制作业时,打印机会用此作业覆盖具有相同用户名和作业名的任何先前作业。
如果打印机中尚未存储具有相同用户名和作业名的快速复制作业,且打印机需要更多空间,则
打印机可能会从最早的作业开始删除其它快速复制作业。打印机默认的可存储快速复制作业数
为
32,您可以在打印机控制面板中更改可存储的快速复制作业数。请参阅
更改打印机控制面
板配置设置
。
注意
如果关闭打印机电源,则所有快速复制、校对后打印以及私有作业均会被删除。您也可以从打
印机控制面板删除作业。
78
第
2 章 打印任务
ZHCN
删除快速复制作业
1. 按
M
ENU
(菜单)进入菜单。
2. 使用 (
向上
按钮)或
(
向下
按钮)滚动到检索作业,然后按下
(
选择
按钮)。
3. 使用 (
向上
按钮)或
(
向下
按钮)滚动到用户名,然后按
(
选择
按钮)。
4. 使用 (
向上
按钮)或
(
向下
按钮)滚动到用户名或作业名,然后按下
(
选择
按
钮)。
5. 使用 (
向上
按钮)或
(
向下
按钮)滚动到删除,然后按下
(
选择
按钮)。